物理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作者:admin 时间:2016-10-24 点击数:

物理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撰写预习报告(或设计性实验实施方案)。进入实验室须带上预习报告,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

2、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3、实验前对本组所配器材进行检查、清理,填写《实验记录表》。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随意挪用。

4、熟悉实验所配仪器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心中有数,并采取一定保护措施。

5、遵守实验规章、爱护实验设备,严格按照仪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实验操作步骤进行实验,若有疑问,及时请教指导教师,不得违规操作。

6、实验过程中未经指导教师准许,不得随意调换实验器材或实验台位。

7、实验过程中严禁大声喧哗或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8、确保实验数据的真实性、独立性,不得弄虚作假、相互抄袭(个别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实验,允许共用同一数据),实验数据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方可有效。最终签字数据不得使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

9、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声响、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10、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报告,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11、实验中若有人发生触电等危及人身安全事故,事故本人或旁边同学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若情况允许应先向指导教师报告,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12、实验中要注意节约使用实验材料,不得制造人为浪费。

13、做完实验,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审查测量数据和仪器还原情况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4、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并有义务协助指导教师整理实验仪器、打扫室内卫生。

15、完成实验后,应认真撰写并按时提交实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形者,进行相应处理:

(1)未按时提交实验报告者:

(2)相互抄袭实验报告者;

(3)涂改原始实验数据者;

(4)数据处理弄虚作假,所处理数据与原始数据不符,或过程与结果明显不符,或无计算过程只有计算结果者;

(5)模仿教师签字、模仿教师批阅或涂改实验成绩者。

出现上述(1)—(4)情形之一,本次单项实验成绩以零分计;出现情形之(5)者,全学期实验成绩以零分计,情节恶劣者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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