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作者:admin 时间:2016-10-24 点击数:
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指导教师是指符合本岗位上岗条件且从事实验教学与指导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专职实验教师、兼职实验教师和临时聘用教师。
1、在开课前完成所承担实验指导项目的仪器配置、整理、摆放及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实验的顺利开出。
2、认真备课,熟练掌握所承担实验项目的重点难点、操作要点、数据特征或规律及仪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充分估计学生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拟定解决处理方案。
3、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首先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审阅预习报告,严格把关,对无预习报告者,教师有权取消其本次实验资格。
4、安排学生按照分组序号与实验台编号按序就位。
5、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填写《实验教学任务实施表》,督促并协助学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单》。
6、在学生实验过程中,全程巡视、耐心指导,及时解答或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问题,不得推诿或敷衍了事。
7、在实验时间段,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8、实验完成后,认真核查学生实验数据,确认数据真实合理后签字通过。
9、协同值日学生检查并整理器材、打扫实验室卫生。
10、按实验室统一要求及时批阅实验报告,登记实验成绩;负责期终汇总及成绩上报工作。
11、学期结束后,负责完成仪器清点、归位工作,如实填写《实验器材损坏、缺失登记表》,并对器材损坏缺失原因做出书面说明;列出需要补充的低值易耗材料清单。
12、完成实验室主任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兰州理工大学物理实验中心